今天,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西安全市法院“2017年度推进法治西安建设十大诉讼案件”,朱群羊等27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10起案件入选。

据了解,此次入选的10起案件中,包括4件刑事案件、2件民商事案件、1件行政案件、3件执行案件。其中,涉及服务和保障民生案件6件,扫黑除恶案件1件,监督支持政府依法行政案件1件,环境保护案件1件,反腐案件1件。

这些入选案件分别是:朱群羊等27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告人白雪山受贿罪案;被告人李森、何利民、张锋勃、张楠、张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被告人白某诈骗案;被告人上官广宇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王业堂、张智利等823名业主诉陕西龙扬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诉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森活便利店等侵害商标权纠纷113案;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申请执行房屋补偿决定案;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与鄂尔多斯市勇泰热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借款担保纠纷执行案;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与咸阳华源石化工贸有限公司、陕西东大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

朱群羊等27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发生在2004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朱群羊纠集宝都卫等26名被告人,逐步形成以朱群羊为首,成员众多、组织领导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涉黑组织在2004年至2013年期间,在周至、户县、长安等地通过开设赌场、组织实施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了当地社会经济、生活秩序,严重危及当地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极为恶劣。西安市中院审理本案后,依法以被告人朱群羊等27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29宗违法犯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20年以及以下有期徒刑、管制、并处罚金等不同刑罚,依法没收被告人犯罪工具,上缴国库。

此案的典型意义在于,黑恶势力横行乡里称霸王,侵扰净土一方;人民法院重拳打击除毒瘤,维护和谐安良。朱群羊等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犯罪案是西安市农村地区发生的一起社会影响极为恶劣的黑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也是2017年中央政法委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以来,由全国打黑办、省打黑办以及市委政法委督办的涉黑案件,对朱群羊等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的依法严厉惩处,是西安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的重要成果。

针对此案,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政勋作了如下点评:西安市中院审理的朱群羊等人涉黑案件,涉案被告人达到27人,涉及犯罪行为达29项,案件审理难度可想而知。对该案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具有重大的法治意义。

据西安市中院副院长杜豫苏介绍,2017年度,西安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6929件,审结167939件。这其中,包括多起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典型诉讼案件。(记者 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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